关于开展2017—2019年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付剑茹发布时间:2020-06-03浏览次数:367

关于开展20172019年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20]22

各单位:

按照学校考核工作安排及岗位聘任工作要求,20172019年聘期考核工作自即日起实施。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校发[2017]1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11日学校(不含附属中学)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教学科研岗、教学辅助岗)、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以及学校人事代理(同工同酬)人员。

二、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结果要紧紧围绕《实施办法》中规定岗位职责、任务考核和要求进行,通过教职工在第三轮聘期内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工作业绩等情况,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考核标准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文件中的考核要求对各类岗位人员职责的规定进行考核。其中,受聘专业技术岗的教学科研人员,要考核其聘期内是否完成《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教学要求、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要求、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社会工作。业绩计算时间为201711日至20191231日。

2.聘期考核以受聘人员现聘岗位职责为依据,但聘期内经学校同意发生岗位级别变动的受聘人员,可按其晋升前所受聘岗位予以考核。

3.受聘时间总计不满半个聘期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免于业绩考核,需填写聘期考核表,不参加考核和等级评定。

4.受聘时间总计不满一个聘期但超过半个聘期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参加考核,按本人实际的聘岗时间,相应折算出应当承担的聘期课堂工作量与基础科研工作量要求,作为聘期考核的依据,科研项目要求及科研成果要求可不做硬性要求,从而确定考核等级。

四、考核等次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掌握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四舍五入),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在10人以下的,“优秀”等次指标限额1名。

2.聘期内受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的,聘期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聘期考核结果不得定为合格等次。

3.聘期内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期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累计旷工超过15天者;由于工作失职,造成各类责任事故,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和形象,或对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者;受刑罚者;严重违纪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者;未经批准,拒不参加考核者。

    4.聘期内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学校将视情况做出相应的考核结果限定:(1)发生2次重大教学事故的,考核结果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并取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2)发生1 次重大教学事故的,或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一般教学事故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或合格等次;(3)发生1次一般教学事故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65日(周五)前,各单位各类岗位人员根据所聘岗位职责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如实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各类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附件2345)。

2.610日(周三)前,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对被考核者整个聘期的表现做出全面评价,确定聘期考核结果,填写《XX单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教学科研岗、其他岗位)(附件67)。

3.将《XX单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教学科研岗、其他岗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615日(周一)下班前将《XX单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教学科研岗、其他岗位)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王科OA邮箱,待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单位人员考核结果并报学校批准后,各单位将本单位人员《江西师范大学各类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上交至人事处。

六、其他事项

1.党政部门、业务单位受聘专业技术岗的教学科研人员须根据其所属学科由相应学院进行考核。

2.聘期内未完成考核工作业绩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认定其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各单位在填写XX单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教学科研岗、其他岗位)一定要填写六位工号并按照受聘岗位类别进行排序。受聘专业技术岗的教学科研人员聘期内全部完成《实施办法》中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学术服务)、社会工作四项要求的可按《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教学科研岗职位津贴、教辅和工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调整方案》发放职位津贴。

4.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聘期考核工作,对在聘期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或单位把关不严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88120181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校发[2017]114号)

2.《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聘期考核表》

3.《江西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

4.《江西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期考核表》

5.《江西师范大学工勤岗位聘期考核表》

6.XX单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教学科研岗)

7.XX单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其他岗)

 

     江西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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