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学院学工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发布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2-23浏览次数: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江西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讨论稿)的精神,切实加强我院学工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院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要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 学工人员工作的要求是:

(一)认真做好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三)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四)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值班期间住在学校,辅导员每两周主持召开一次班级或年级学生大会,所有重要工作记录在《班级工作手册》上等相关规定。

*(六)按时参加学工例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职能部门及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在所带班出现突发事件时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做好稳定工作;

*(七)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人工作;

*(八)服从组织分配,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主要工作职责是

辅导员的: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九)每个星期最少抽一个晚上时间下寝室了解情况;

团委书记的:

(一)领导全院共青团工作,协助院党委做好青年事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二)代表青年正当要求,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

(三)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青年思想动态调研工作;

(四)做好团干、学干的教育、管理、培训工作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五)负责开展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如:课外科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活动),丰富学生生活,提高学生素质,引导青年成长成材;

(六)负责全院大学生素质拓展的组织、协调、管理、实施工作;

(七)指导和帮助院学生会、学生社团在院党委领导下按照自己的章程积极开展工作;

*(八)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登记和认定工作;

*(九)负责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学工干事的:

(一)制定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开展学生思想工作调查,并形成分析报告;

(三)负责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档案,安排心理教育工作,建立各班级心理辅导站;

(四)负责建立贫困生档案,落实各种资助工作并上报有关材料;

(五)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建立已获贷款学生档案,并做好已毕业学生的跟踪调查;

(六)组织学生综合测评,落实各项评优评奖工作并上报有关材料;

(七)总结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负责对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考评,做好学院学生工作评估。

*就业干事的:

(一)制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学院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目标》;

(二)负责本学院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就业教育与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具体实施就业指导课的教学活动,宣传就业政策和法规,帮助毕业生准确定位,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为本院学生开展就业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三)负责本学院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采集、录入,毕业生资格审查和生源数据上报工作;

(四)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认定工作,认真准备毕业生推荐材料,审核、登记、打印并管理本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协议书;

(五)协助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拓就业市场,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负责建立学院毕业生就业网站、就业基地、就业指导站;

(六)负责收集并及时公布本学院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接待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举办学院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组织安排毕业生参加各类供需见面活动;

(七)负责学院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与上报;

(八)负责毕业生毕业教育与毕业鉴定工作,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活动;

(九)负责组织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转移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和毕业生材料进档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每月上报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若毕业生就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应于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学校报告;

*(十一)负责开展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意向、就业前景、跟踪调研、毕业生思想调查等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分析报告;

*(十二)负责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咨询与辅导;

(十三)总结年度学院就业工作,负责对学院就业工作人员的考评,做好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

(十四)从教学、管理等各方面为本院毕业生考研、考公务员提供针对性指导和服务。

班主任的:

每个月最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就学生的学习、选课、分流、科研、考试复习、考研、考公务员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每个月最少抽二个晚上时间下寝室了解情况;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 学校建立专职辅导员负责年级学生日常管理、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专业学习指导、辅导员组织协调班主任,专兼结合、以专为主、职责分明的工作机制。

*专职辅导员每个年级配备一人。

*学院实施兼职班主任(本科生指导教师)制度,每个行政班级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班主任主要在班级专业课教师中选配。

第七条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适当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专业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要担负相应职责。

*第八条 专任教师晋升职称必须具备一年以上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

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学院团委负责人、学工干事、就业干事等相关职务,并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四章 培养与发展

第九条 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 学院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推荐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本科学历连续担任辅导员工作满3年、研究生学历连续担任辅导员工作满2年;本科学历连续担任辅导员工作满5年、研究生学历连续担任辅导员工作满4年;在任期间历年考核优良者,可由学院党委和学生处向学校党委组织部联合推荐,由学校党委按干部管理条例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按在职期满年限分别享受副科级和科级待遇。

第十一条 学院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确保辅导员的实际收入相当于或略高于相应教师的平均收入。辅导员享受200元/月的辅导员工作津贴和100元/月的通讯经费,配备工作电脑和办公室。兼职班主任按每周2课时计工作量由学院报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后核发津贴,*在学校相关政策未出台前,由学院给班主任每月200元津贴。

第十二条  为保证学生工作的正常进行,给每位学工人员配备一台电脑。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三条 学院每年对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行一次考核,并形成书面报告。按照“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结合,以结果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结合,以量化评价为主,学院评价与学校评价结合,以学院评价为主”的原则,通过“财政金融学院辅导员工作调查问卷”进行测评。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班主任的职务职称聘任、奖惩、晋级、津贴等挂钩。

*第十四条 每次学工例会缺勤(公假除外)一次扣50元;上报材料迟交或不按规定要求每次扣30元;有紧急事情通知不到每次扣20元;不下班每次扣50元。(如有扣款在当月津贴中抵)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优秀辅导员”称号,每年10月份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具体办法见《江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通过“财政金融学院班主任工作调查问卷”进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注:*为增加或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