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团学工作规章制度

发布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2-29浏览次数:18

一、例会制度

(一)各组织负责人例会制度

1、各组织负责人例会参与人员为学院各个学生组织总负责人以及学院团委书记,每周定期举行(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会议由团委书记主持召开,会上进行前一阶段工作总结以及后一阶段工作部署。团委书记对团学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出指导。

3、与会成员对会议讨论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对工作的开展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二)学干大会制度

1、学干大会参加人员为本组织全体学生干部,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会议由各组织负责人主持召开,会上进行前期工作交流总结、近期工作安排。

3、重大工作、活动的决策,应通过学干大会讨论通过,并由负责人向院团委和院党委请示批准。

4、办公室负责会议的考勤和记录。

 (三)部长例会制度

1、部长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若有特殊情况需做出调整的,由各组织办公室另行通知。工作期间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长例会。

2、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到会的,需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请假,并由本部门其他干部代为出席,否则根据制度处理。

3、与会人员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场,并自觉在签到表上签到。

4、部长例会由办公室主持,各组织负责人根据会议议程听取部长汇报上两周的工作情况,布置下两周的工作任务,并对整体工作进行总结,做出指导。

5、会议前征得负责人同意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可安排本部干事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干部对会议所讨论的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6、办公室负责会议考勤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部门例会制度

  1、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自行召开,会议时间、地点由部长确定。

2、会议由部长主持,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干事汇报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对部门内部工作进行总结,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3、部门会议之后,部长应向负责人汇报会议情况。 

二、请假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干部在日常值勤、工作会议以及团学活动的请假事宜。

  2、所有请假必须事先履行书面手续,如确实因临时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事后必须及时补 上请假条方生效。

  3、学院大型活动必须向学生组织负责人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例会、值班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值班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并且自行调整好值班人员报办公室主任审批通过备案方可。

  4、请假必须使用办公室统一制作的请假条,否则无效。

  5、请假一学年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按缺勤处理。

  6、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办公室记录,另一分上交本部门部长。

  7、请假条须于值勤、会议或活动前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督。

  8、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或相关人员未尽审查职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三、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学生干部应严格按照学生干部值班表的规定自觉履行值班职责,不得迟到早退。如实登记,不得代签。

2、值班人员应该自觉维护办公室的卫生,及时清扫地面,并对办公室物品进行归类整理,维持办公室的干净整洁。

3、值班人员不得将办公室钥匙转借非学生干部使用。如由于外借钥匙而导致办公室内用品的丢失或设施的破坏,一经查出,将追究该成员的责任,同时要进行赔偿。

4、值班人员在离开办公室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严、电灯是否关闭。在确认门窗已关严、电灯已关闭后,方可离开。

5、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负责人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6、值勤期间履行的职责: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

2)妥善处理当天相关事务并做好登记,遇到无法处理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团委书记反应。

3)与团委书记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完成团委书记临时交办的任务;

4)思考本部门工作,对本部门工作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团委书   记交流和沟通。

5)认真整理、打扫办公室,确保办公室的干净整洁,值班结束后必须  关好所有窗户,切断一切电源,方可离开,如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值班期间必须衣着整齐,佩戴校牌,不得在办公室吵闹,不得在办公室私人会客,不得从事于学习、工作无关任何事情。

8、值班考勤作为学生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无故不参加值班3次以上(含3次)着,则以自动退出学生组织处理。     

四、评优推优制度

(一)评优(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1、评优对象

在籍全日制注册团员,其中“优秀团干”的评选必须担任一年以上团内职务(含团小组组长)。

 2、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内纪律,响应团组织的号召,积极参加团内活动。行为端正,人格健全,品 德高尚。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人生目标。

当年专业学习无重修、补考;

团员评议合格,并能按时交纳团费。

  (2)优先条件:

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在有关竞赛中(“挑战杯”赛,全国数学建模赛,江西省电子电脑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励的。

获校“三好学生”或获“一等专业奖学金”者。

获校“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文明大学生”的荣誉称号者。

获校级其他奖励和荣誉者。

凡在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或紧急关头表现特别突出的。

  3、评选程序

  (1)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对符合评优推优条件的优秀团员青年了解其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个领域的表现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拟推荐人员,并报辅导员审核。

  (2)召开团员大会,可邀请院团委负责人参会指导,辅导员列席“评优推优”大会。会议由团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委员介绍拟推荐人员情况;拟推荐人员汇报情况听取全体团员意见,对拟推荐人员进行表决。

  (3)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团员大会表决结果,按半数原则确定评优推优人选并填写《申报表》和《审批表》报院团委审批。

  (4)学院团委将对 “评优推优”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并报校团委审批。

(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1、 推优对象

  年龄满十八周岁,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而未“推优”的本院在校生。

  (1)团支部推优对象为:支部团员青年

  (2)院团委直推对象为:在院学生团委、学生会、学生青年信息中心、学生党员服务站、学生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表现突出,为学院作出贡献者;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各项活动(比如挑战杯、校运会、大合唱、红旗接力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者。

 2、 基本条件

   (1)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内纪律,响应团组织的号召,积极参加团内活动;行为端正,人格健全,品德高尚;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人生目标;  

   (2)团员评议合格,并能按时交纳团费;

   (3)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无补考、重修科目,学业排名在班级前40%;

   (4)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操行排名在班级前40%。

   (5)院团委直推对象原则上必须符合学业排名在班级前60%且操行排名在班级前15%的条件。

 3、工作程序

    (1)召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此会议可要求辅导员参与指导),在对申请入党的优秀团员青年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拟推荐人员;

    (2)召开团员大会(此会议可要求辅导员参与指导),邀请团支部所属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参会指导。会议由团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委员介绍拟  推荐人员情况;拟推荐人员汇报个人简历、学习及工作情况,谈谈对党组织的认识,表明入党的愿望及动机,听取全体团员意见;对拟推荐人员进行表决;

    (3)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团员大会表决结果,按半数通过原则确定推优人选并填写《审批表》和《备案表》报院团委审批;

    (4)院团委对全体“推优”对象名单进行公示的基础上,签署审批意见报校团委备案后,向所属党组织推荐。

五、财务管理制度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提供详细的经费预算,经团委书记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使用,否则将不予以报账。

2、活动结束后,立即将相关票据(背面注明使用去向、二个以上经办人亲笔签名)交至办公室负责人,经团委书记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账。

3、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应注意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经查实有浪费行为者,将严肃处理,各部财产如需添置或报废,应及时向办公室申报。申领新物品时,应先将旧物交回。

4、财务管理人员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财务弄虚作假者一律严肃处理。

六、物品及材料管理制度

1、学生组织物品及材料由各组织办公室统一管理。

2、如物品需要协调,一律由办公室进行协调,严禁私自做主,将物品据为部门内部所有,影响其他部门的工作进程。

3、借用物品及材料,必须填写借用物品登记表,经团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办公室负责人借用。

4、借出物品及材料应按时归还,归还时必须由办公室负责人注明日期进行注销。如因认为造成损坏或遗失者,则按原价赔偿。 

七、文档管理制度

   1、文档是指文书、档案等纸质或电子材料,是团学工作信息的重要载体。

 2、所有文档归类、整理和保存工作均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也应保存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文档的副本

 3、各部门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汇总,承办单位应在活动项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把活动项目的计划和总结一并送至办公室处存档,并由办公室按照活动类别分类保存。

 4、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两个星期内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送档,应在每学期最后三个星期前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送档。

 5、文档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碳素墨水工整誊写。

 6、因工作需要外借文档的,应按要求办理相关借用证明,借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借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文档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

   7、每学期末,办公室应清点文档,督促借出人归还。

   8、文档作为年度评优等工作考评的参考材料。

八、学干考核细则

 (一)品德行为考核(15分)

  1、 思想状况(5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

   (2)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3)艰苦奋斗,热爱生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追求高尚的人生目标。

  2、遵纪守法(5分)

   (1)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院级规章制度受处罚者,扣2分,违反校级规章制度者扣3分。

   (2) 品行端正,诚信做人,如发现考试作弊者,一次性扣5分。

  3、尊师明礼(5分)

   (1)尊敬老师,见到老师礼貌问好,言行举止得当。

   (2) 尊敬学长,有意见礼貌提出,与学长和睦相处。

   (3) 宽厚待人,礼貌做事,与同事同学和睦相处。

 (二)工作能力考核(30分)

  1、工作效率(15分)

1)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如有延迟、未完成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2)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必须在前一周提出申请,所有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金融学院团学活动开展制度》执行开展,有违规定扣5分/次; 

   (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交总结材料至至办公室,迟交材料者,一次扣2分;缺交材料者,一次扣5分。

  2、工作效果(15分)

1)因工作责任心差,给工作、活动造成影响,或造成损失每次扣2分。

2) 大胆开展各项工作,并有创新意识,开展三年内院从未组织过的活动每次加3分。组织活动极少,且无创新的部门扣5-10分。

 (三)考勤(25分)

1、例会:准时到会,认真记录,旷会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分。

2、值班:按时值班,履行值班职责,缺值一次扣2分,如有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分。

3、活动:对于学院安排的活动,学生干部应积极参与,有要求的情况下,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单次扣0.5分;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0.5分。

  以上均由相关部门(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做好记录,公平、公开、公正,所有记录由相关部门做好存底,值班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四)学习成绩和工作成绩(30分)

  1、学习成绩

   (1)学生干部在各类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竞赛中获得名次者,省级加5分/次,市级加4分/次,校级加3分/次,院级加2分/次。

   (2)期末考试挂科减3分/门。

  2、工作成绩

    (1)部门主动开展活动,每次加2分

2)组织参加校级活动,在校里取得荣誉的,每项荣誉加3分;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活动的每次扣3分。

3)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服从安排,不愿完成工作者,视情节轻重扣3-5分。

4)组织开展活动,积极宣传,报名人数未达到指标的扣3分;达到指标的不扣分,超出指标1/4以上的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