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建设 | 评分等级 | 备注 |
1、“三会”制度: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 | 优加4分,良加3分,合格加2.5分,缺一项扣1分,迟交扣2.5分,缺交扣4分。 | 组织部结合各支部提交会议记录和材料或者会议照片,以及对支部的监督记录内容来进行评定。 |
2、“两课”:团课、党课 | 优加2分,良加1分,合格加0.5分。无材料加0分。 | 由组织部根据对各支部团支部书记上交材料以及活动照片进行评定 |
3、“一制”:民主集中制 | 优加3分,良加2分,合格加1.5分。无材料不加分。 | 由由组织部根据对各支部团支部书记上交材料以及活动照片进行评定。 |
4、定期公开换届 | 按要求完成的,加3分,未完成或未交接好的0分。 | 支部一般按学期或学年进行换届改选,改选时必须有团支部团员青年参加,团干必须完成好交接工作。组织部根据团小组做的换届会议记录评定。 |
5、团支书及支委履行职责情况 | 优加4分,良加3分,合格加2.5分。无材料加0分。 | 支部根据支部情况申请自评,由组织部根据团支书及团支委表现情况进行评定。 |
6、支部QQ群、微博建设情况 | 针对班级qq、微博建设板块与内容,最高10分。 | 根据申报材料,由团委与学生会宣传部共同统计和评定。 |
7、支部对院微博微信关注与互动情况 | 针对支部对院团委微博、微信的粉丝量、互动量,最高10分。 | 由支部统计本班级,交由团委与学生会宣传部共同审核认定。 |
(二)支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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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团籍注册及团费缴纳工作 | 按时完成加5分,缺1人扣0.5分 | 由组织部评定。 |
9、推优评优工作 | 按时按要求完成推优评优工作,优加5分,良加3分,及格加1.5分。 | 团支部提交申请和材料照片,组织部进行评定。 |
10、支部工作总结及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反映 | 根据内容和形式,依次排名进行加分,最高可加3分,迟交扣2分,缺交扣3分。向院团委反映学生思想动态被采纳的,加2分/条,对不良思潮或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不及时上报的扣10分/次。 | 由组织部根据各支部上交材料所反映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
11、其他常规工作 | 根据支部完成情况,优加2分。 | 由组织部根据各支部上交材料和照片所反映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
12、主题团日活动 | 根据支部活动主题、形式和内容,以及上交情况和活动成效,最高加20分。 | 支部需提交活动报道及总结(需有活动照片),最终由组织部进行评定。 |
(三)工作、会议考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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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考勤情况(如讲座、青马研研讨会、素拓培训大会,志愿者活动等) | 优(平均出勤率达到85%以上)加10分、良(平均出勤率达到70%—85%)加7分、合格(平均出勤率达到50%—70%)加3分,未按时、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平均出勤率达到50%以下)每人扣0.5分,最高扣8分。 | 以办公室汇总的活动记录为主要依据,参照其平均出勤率,若获奖则在其他项目中体现。由办公室评定。 |
14、上级团组织安排的会议考勤 | 最高加10分,良加7分,及格加3分。迟到扣1分/次;缺席扣3分/次;请假扣1分/次(公假除外);代开扣0.5分/次。未能及时准确传达会议精神(会议的内容,班级活动主题是否符合要求等)的扣3分/次。 | 以办公室汇总的活动记录为主要依据,结合组织部工作开展情况,加以评定。 |
(四)奖惩(附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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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支部或个人的各类活动比赛获奖 | 具体比赛加分见细则第十六条。 | 需提供比赛复印件或者证明。 |
16、参与“红旗团支部建设”“红旗团支部创建班级”评选,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班级” | 根据提交材料优加4分,良加3分,合格加2.5分,被评选成功加10分。 | 由组织部根据材料和情况评定。 |
17、团支部及个人参与优秀项目申报情况 | 其中支部申报活动的,基础分加4分,优秀项目被学院团委遴选加6分,被学校团委遴选加8分,被省团委遴选加10分。 | 由办公室根据提交材料进行评定。 |
18、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以及个人社会实践 | 根据“三下乡”个人表现,优加4分/人次,良加分2/人次,合格加1分/人次。其中个人实践,每人2分/次。 | 支部提供社会实践原件或者复印件,有院学生会实践部提供名单,交由团委组织部评定。 |
19、投稿 | 《团学动态》《瑶湖财苑》院报1分/篇、校报3分/篇,省报 5分/篇;向Young财金微信投稿被采用的,加3分/篇。 | 加分以见报为准。 |
20、自愿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如献血、微爱留守等) | 0.5分/人次 | 每月至多加8分,注明参加人数,若人数较少,则写出参加者的姓名。由院青协提供名单或相关单位提供证明 |
21、课外学术科研活动 | 提供复印件或证明,加分见细则第二十条。 | 如“挑战杯”课外科技大赛,共青团团情调研等。 |
22、违法违规处分 | 受院级处分扣5分/人次;受校级处分扣10分/人次,受法律处分扣20分/人次。 | 支部必须在处分信息公布两天内上报扣分信息,有不报或漏报者双倍扣分。由团委办公室提供名单 |
23、安全等级事故 | 本月考核总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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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要其他部门认定的材料,其他部门需在每个考核月的28号前将材料和评定结果交予组织部)
附1: 各类比赛获奖加分标准
(1)学生个人参加比赛:
国家级: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45分、三等奖加35分、优秀奖加25分。
省 级: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30分、三等奖加25分、优秀奖加20分。
校 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优秀奖加5分。
院 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 三等奖加 5分、 优秀奖加3分。
(2)学院抽调学生代表学院参赛:
省级:每抽一人加5分,最多加20分,另获得一等奖加10分/人,二等奖加8分/人,三等奖加5分/人,优秀加3分/人。
校级:每抽一人加3分,最多加18分,另获得一等奖加8分/人,二等奖加5分/人,三等奖加3分/人,优秀加2分/人。
(3)学院内部参赛:
个人:一等奖加5分/人,二等奖加4分/人,三等奖加3分/人,其他加1分/人。
集体: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其他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