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自习室管理规定

发布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2-29浏览次数:174

    为满足广大同学学习需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现就规范我院自习室管理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学生自习室是学生学习的场所,不得在室内进行非学习事项的活动。学生自习室只对本院学生开放,开放时间:7:30——17:30。

二、自习室座位应随来随用,个人物品随身带走,不得以任何形式占座

三、自觉维持自习室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自习室使用手机通话,自习时手机调成振动,接电话时自觉到室外接听

四、衣着整齐,注意文明礼貌,不可在自习室谈情说爱

五、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准在桌面上乱写乱画;节约用电,不开长明灯,不开无人扇”,离开自习室前要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

六、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禁止在自习室吃东西,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

七、进入自习室的学生要自觉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课本、背包等私人物品,且离开自习室时须全部带走。

八、由于一楼以上栏杆拆除,不可上楼。

   九、扰乱自习室秩序、或破坏公物者,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赔偿财产损失,并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