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大党校财政金融学院分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管理制度

发布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2-28浏览次数:377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管理,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以下制度:

一、听课纪律

1、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不讲闲话、不睡觉、不翻阅无关书籍等与一切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2、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以免扰乱课堂秩序。

3、学员应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

4、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课堂笔记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抽查到未做课堂笔记者,则以取消上课资格处理)

二、考勤制度

每堂课实行严格实名考勤,无故缺席一次则以取消上课资格处理。(迟到或者早退二次视为一次缺席)

三、请假制度

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课前履行书面手续向班主任请假,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即以取消上课资格处理。

四、讨论制度

每讲完一专题,学员以小组为单位自行安排时间进行讨论,讨论应拟好发言提纲,提倡独立思考、相互启发,培养良好学风,形成生动活泼的学习气氛,学生党支部派学生党员一起参加讨论,五次讨论结束后,记录应上交学院党委副书记审阅签字。两次以上不参加讨论者以取消上课资格处理。

五、结业考试

1、学员学习期满,必须参加结业考试,考试为闭卷,100分制,平时成绩占5% (平时成绩参考平时考勤、课堂笔记、讨论等情况确定),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准予结业、结业成绩记入学员档案,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2、考试期间不得看书、抄袭、不得交头接耳,否则视为考试作弊,考试作弊者,以零分记成绩,并在学院通报批评。

3、考试不及格者,由个人写出书面补考申请和思想认识,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同意,报党校批准,方可补考。

六、评优制度

1、对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学授予“优秀学员”、“积极分子”、“优秀班干”等荣誉称号。

2、评优主要参考的依据为:考试成绩、平时考勤、课堂笔记、讨论等情况

3、评优的指标为全班人数的25%

4、请假、迟到、早退、未参加讨论者不得参加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