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特岗教授聘期(2017-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20]26号
各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特岗教授”岗位聘任办法》(校发〔2018〕83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特岗教授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名单请参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特岗教授在聘期内(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所牵头负责或应当参与的学科点(教学团队、专业、课程)或科研平台发展和建设的贡献情况,包括在人才培养和学术团队建设方面作出的贡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三、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具体考核等次要求请参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6月8日—6月14日:个人聘期总结。受聘人员总结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特岗教授聘期考核表》(附件3),并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其负责或参与学科点所归属或挂靠的学院。
2.6月15日—6月19日:学科点归属或挂靠的学院组织考核,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受聘人员书面总结材料,对照考核标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学科点归属或挂靠的学院审核盖章后,将《江西师范大学特岗教授聘期考核表》报人事处人才办陈怀冰。
3.6月22日—6月24日: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特岗教授考核工作小组审议考核结果。
4. 6月25日—6月30日:公示考核结果。
5.校长办公会审定考核结果。
联系人:何久钿 陈怀冰 联系电话:88120183
附件1:校发40号关于聘任涂宗财等37位同志“特岗教授”岗位的通知
附件2:校发83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特岗教授”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
附件3:江西师范大学第二批特岗教授聘期(2017—2019年)考核表
人事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