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20〕25号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包括2019年上半年考核认定人员、2020年1月以后新调入人员、以考代评人员和2019年评审通过人员。
二、工作安排
1.6月5日至6月9日:个人申请
个人填写《江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并准备资格证书、聘任证明等材料。
2.6月10日至6月14日:单位初审
各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
3.6月15日,各单位将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4.6月16日-7月初:学校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特别说明
1.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校发〔2017〕114号),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其岗位类别、相应岗位条件聘任至专业技术十一级或专业技术十二级。
2.根据工作安排,现有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聘任将由学校根据空岗数统筹考虑、另行安排。
未尽事宜可咨询师资科。
联 系 人:刘 涛 联系电话:88120185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任申请表》
人 事 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