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在编教职工确认本人2018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20浏览次数:359

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学校需提交已参保教职工2018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且申报表需教职工本人签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表上的“年工资总额”是指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得出的2017年全年工资总额,“月平均工资”即月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计算办法为:按201712月工资计算2018年的月缴费基数。月缴费工资计算公式=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额定奖励性绩效(即1.1倍月基础性绩效)+国家规定统一津补贴-减少绩效。(特别说明: 2018年调整并补发了2017年的基础绩效,财务系统工资表中201712月份的基础绩效为原基础绩效,调整后的基础绩效为原基础绩效的1.2倍。计算公式中的基础绩效为调整后的基础绩效)

2. 请各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到人事处315办公室领取本单位的申报表,并于下周四(1122日)中午12点前交回。逾期未交回,将影响所在单位所有职工的缴费基数,后果由所在单位负责。

3. 教职工因故不能本人签字的,告知本人后可由单位代签.

4. 本次申报表不含同工同酬人员及部分新来校尚未参保的在编人员。

 

其余未尽事宜,请咨询工资福利办公室朱重旺,联系电话:8812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