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李郅琴发布时间:2010-01-07浏览次数:51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为做好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或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全国社科规划网网址为:HTTP://www.npopss-cn.gov.cn、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或江西师大科研处网站下载。

二、各单位要认真领会《申报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国家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特别是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以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我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五、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七、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九、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十一、由于我处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所以请先报送申请书及活页各一份,通过校内初审并修改后再报送申请书及活页各7份。所有材料要求全部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通过oa发至黄鹤邮箱。

十二、为了便于学院报送材料和经学校初审后及时反馈给申报人进行修改,我处于2010年1月28日至29日安排专人集中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

                                       2010年1月3日

通知.doc 2010版申报书.doc 2010代码表.xls 指南.doc 2010版申报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