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前一段时间教学督导员开展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的反馈情况,有些学院专业课教学调课情况随意性较大,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调课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研究生正常教学秩序
研究生任课老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上课,不得随意调动上课时间和地点,不得任意减少教学时数。研究生院将根据教学督导员的督导情况和研究生的意见反馈,对随意调动上课时间和地点,任意减少教学时数的情况,按教学事故、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导师资格等进行相关处理。
2、严格执行调课审批手续,保证教学时数和质量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老师,需提前三天向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调课审批表》,经分管领导签字,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调课,《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调课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院备查,一份留存研究生院备案。审批后,任课教师和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及时将调课情况通知学生。
调课时需明确补课的时间,不能无故减少教学时数,经教学督导员在教学督导时发现并核实无故减少教学时数,年终不计算工作量,全校通报批评,情况特别严重的取消研究生任课教师资格。
请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精神通知每位教师和导师。
附:《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调课申请表》(此表可以从研究生院网站—教学培养—其他信息栏下载)。
研究生院
二0一0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