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2009年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1-29浏览次数:81

  

  为进一步提高新进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素质和能力,经研究,暑期举办一期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期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4门基础课。培训形式采取自学、交流研讨、教师辅导讲评,专题讲座、模拟教学等形式。

  二、培训对象

  1、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必须按规定参加教师岗前培训;其他准备任教的兼职人员均应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2、教育学科毕业的教师可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但必须参加该两门课程的考试;

  三、培训安排

   1、报名时间: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报名,请人事(师资)秘书于710填好2009年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一)OA发给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何小华 、丁蕾,联系电话:8120185);请学院需参加培训的老师到程雯老师处报名。

   请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于811(全天)到师资培训中心(老校区老物理楼东头三楼)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报名时请递交填写并贴好照片的《进修学员成绩表》2份(见附件二)并领取教材,同时还需交照片1张和有关费用。

  2培训时间:培训班于812上午8:30在老校区举行开班典礼,培训在828结束,培训期约15天,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3、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分为平时考核(20)和结业考核(试讲成绩占40分,卷面考试成绩占40),总分100分。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学员的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等;结业考核分为二部分:一是运用所学的教学理论和方法,完成一份2学时以上的教案并进行试讲;二是教师岗前培训考核采取卷面考试。每门课缺席1/3,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并需参加下一轮该门课程的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该证是高等学校新教师取得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和主讲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期考试的,或已参加考试但未通过的,可申请参加补考。

  四、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的学员应遵守培训班考勤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学习任务,特殊原因不能到课的必须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请假。人事处、师资培训中心将委派班主任对学员听课情况进行考勤,考勤情况作为学员平时成绩记入总分。

 

人事处

2009623

附件一: 2009年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附件二: 进修学员成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