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稿的通知》(校发[2006]5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本年度继续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改革课题和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和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精心组织好上述课题和项目的申报工作。
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实验中心可根据本单位实验教学发展需要,针对某项课程或实验,集中人力进行系统性探索和研究。鼓励各中心申报此类课题。
2、每一课题或项目所需材料:申报实验教改资金课题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资金课题申报表》,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电子版一份。
3、上年度已获批课题或项目未按时结题或仍在进行中者,不具备此次申报资格。一位老师指导的开放实验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4、申报者在选择考虑课题时,可参考“2009年江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指南。
5、受理申报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21日
6、联系电话: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管理 0791-8120216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