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拟定于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6月30日(第十八周至第二十周)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申请考试改革的课程除外)。非学分制考查课程应在第十七周考核完毕,由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作考试改革的课程,请于
2、监考是教学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所有干部、教师均有义务参加监考。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院院长批准后于
3、
4、
5、
6、关于考试方式、试卷命题、补(缓)考、试卷分析与归档工作、成绩提交、考试纪律等与考试相关的问题,请仔细阅读《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校发〔2008〕65号)。
附件:
一、江西师范大学期末考试改革申请表
二、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学年制考试安排申请表
三、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清单
四、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名单汇总表
五、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学分制课程一览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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