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规程》之相关规定,现将2007级学分制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提前毕业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对学生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后于
2、拟准予提前毕业的学生原则上应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数的2%以内。
3、拟准予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下学期所有课程的考试随2010届毕业生毕业前提前考试进行。同时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参加2010年校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4、拟准予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及必要的实践教学环节等工作随2010届本科毕业生同时进行。请各学院切实安排好相关工作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5、获准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随2006级本科学生一起参加教育部毕业生图象信息采集。具体安排我处另行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