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意见
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学生在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总结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学院设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
组长:陈运平。副组长:郑小萍。成员:陈胜祥、涂杰平、朱清贞。秘书:洪静娅。
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的职责:
1、审批毕业论文工作实施办法;
2、检查毕业论文工作;
3、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4、负责毕业论文成绩审核。
(二)为保证毕业论文质量,每位教师指导的论文的篇数不宜过多。
(三)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具体安排:第二周(2009年9月7日—9月13日)前,完成论文选题;第三周至第四周(2009年9月14日—9月27日)前,完成开题;第五周至十六周(2009年9月28日—12月20日)前,完成初稿;第十八周(2009年12月31日)前,论文定稿。毕业论文由各系统一报送学院办公室,否则不得参加答辩。
(一)选题原则。
毕业论文选题应根据所学专业进行。各系提出论文选题方向,指导老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共同商定毕业论文选题。
(二)开题要求。
1、论文选题后,指导教师应为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创造条件,检查学生准备情况,指导学生按时开题。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要求规范、完整、任务明确,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下达。
2、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按毕业论文的要求认真查找资料、调查研究,并拟出提纲,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当前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框架、预期目标、研究重点难点、主要参考资料、进度安排等。
3、指导教师应严格把好开题关,未通过审核的开题报告应重写或重新选题。
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把好论文的质量关。指导老师的职责是:
(一)指导学生正确选题。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指导。
(二)指导学生撰写论文文稿。指导学生拟订论文写作提纲及论文的写作;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并进行具体指导;审阅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解答学生疑难问题;做好指导记录。
(三)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对论文完成稿写出评语,提出评分建议。
(四)指导学生做好论文答辩准备工作。及时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汇报并协助处理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五)指导学生完成撰写毕业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并填写《毕业论文过程手册》。
(一)学生应在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不得抄袭。发现论文抄袭文字在20%以上的,一律以不及格论处。
(二)毕业论文的形式为学术论文。写作时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语言通顺,字数控制在6000字左右。
(三)毕业论文实行三稿定稿制。论文定稿应有指导教师的评语和签字。参加答辩的论文须经评阅老师及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签署意见。
(四)毕业论文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格式,使用A4纸打印。(见附件四)。
(一)答辩的组织与领导
论文答辩由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答辩老师由副教授以上教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设组长一名,答辩组长对所签字审定的论文质量负责。
(二)答辩程序
1、答辩小组事先审阅参加答辩的论文,并在论文研究的范围内,提出2-3个质疑问题。
2、答辩时,首先由学生概括介绍自己论文的主要论点及论据(不超过5分钟),然后由答辩小组提出问题。
3、学生就答辩小组所提问题即时答辩。
4、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成绩。
(三)答辩现场规则
1、答辩现场必须庄重、整洁、肃静,参加答辩及旁听者必须严格遵守答辩会场纪律,答辩中途不得随便走动和出入。旁听者不得向正在答辩的学员提示,不准喧哗、议论。
2、答辩者必须按规定时间自述和回答问题,超过规定时间要酌情减分。
3、答辩者应当讲求文明礼貌,回答问题不得强词夺理。否则,答辩主持人可视具体情节,向答辩者提出警告,中止答辩至取消答辩资格。
(一)考核标准: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任务,内容正确并有一定的创见或实用价值。
良好: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任务,内容正确。
中等: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内容基本正确。
及格:毕业论文的主要部分内容正确,但其他部分有非原则性错误,基本上达到毕业论文任务书中所规定的要求。
不及格:在毕业论文过程中工作不认真,拖延不交毕业论文,不能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基本任务,毕业论文质量较差,在主要部分有原则性错误,未达到基本教学要求。
(二)成绩评定办法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指导老师应根据学生论文选题质量、能力水平、论文质量和写作态度给出建议成绩;评阅老师根据论文选题质量、能力水平及论文质量给出成绩;经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与答辩情况给予评定成绩。指导老师评分、评阅老师评分和答辩成绩分别占30%、30%和40%。论文成绩由毕业论文指导小组负责终审。
附件一:2010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方向。
附件二:江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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