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1-07浏览次数:76

各有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于20095月受理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标准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富于创新,质量上乘,学术价值厚重。

三、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包括10个学科,即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考古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

    四、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时间为2009511531

五、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请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六、申请人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2份(A4纸,左侧装订),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1申请书连同2申报成果(附1电子版,须隐去申请人姓名,译著须同时附上2套外语原件),5成果概要即活页(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和5代表性章节(12章),531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直接报送全国规划办;另2申请书报送社科处存档。

七、为保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予以通报批评。

八、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今年为10万元)。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九、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十、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力学胡同3号力学宾馆 全国社科规划办收, 邮政编码:100800 联系电话:(0108308306283083175

  我处联系电话:8120130     联系人:黄鹤 李剑萱

     

社科处

200954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项目资助申报书.doc][后期资助项目活页.doc][代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