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1-15浏览次数:64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于
2006620日至200677日进行,试卷仍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和发放,监考人员由教师、干部担任,并在全校范围内交叉监考。为了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6620日至200677日。考试时段为上午第一场:800—940,上午第二场:1010—1150;下午230—410(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二、 本学期期末考试在青山湖和瑶湖两个校区同时进行。青山湖校区考务办公室设在综合楼一楼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507140),瑶湖校区考务办公室设在惟义楼W7106(联系电话:812052881202718120261),领卷地点分别为青山湖校区综合楼一楼和瑶湖校区惟义楼W7106

  三、前往瑶湖校区监考的教师,请按照后勤保障处制订的班车时刻表乘车(期末考试期间暂定上午第一场:710、第二场:920、下午140,以后勤保障处正式通知为准)

  四、请各位监考人员认真查阅期末考试安排表,明确自己监考的校区、场次及地点,于考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袋、工具袋,本次考试不设主副监考,凡安排了监考的,都应该前往领卷地点查询监考场次、领取试卷

  五、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进行清理并编排座位(要求学生隔位就坐,做到横成行,竖成列),开考前,监考人员应关闭手机,并当场拆封试卷。监考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影响考试。

  六、根据《教务字[2005]005 关于进一步加强监考工作的紧急通知》,监考人员一经排定,任何人均不得擅自请人代监考或调整监考地点,一经发现,学校将对当事人作为教学事故进行处理。如果确因特殊原因,需请人代监考或调整监考地点(如监考考场有自己的亲属,请主动向教务处提出),须书面报告教务处,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调整。

  七、考试期间由保卫处对考试用的教学大楼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校园卡参加考试,除必要的考试用具外,其它物件如通讯工具、教材、笔记、包等均不得带入考场(开卷考试除外,开卷考试科目见附件二),如果已带入,贵重物品自行保管(手机应关闭),其它物品则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在非听力考试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耳机。

  八、为了严肃考纪,杜绝作弊现象,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育考试与成绩管理办法》(校发[200596)、《江西师范大学考场规则》(见附件三)和《江西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四)等有关考试文件。开考前监考人员务必宣读《考场规则》。核查考生的证件及身份,要求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督促考生遵守考场纪律。

  九、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育考试与成绩管理办法》(校发[200596)规定,考生违反考场纪律,根据情节可分别认定为一般考试违纪、严重考试违纪、一般考试作弊、严重考试作弊,并分别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如代考、请人代考、第二次考试作弊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一经确定(监考人员请注意保存作弊证据),教务处将于当天全校通报

  十、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清点、装订、密封答题卷。清点后,答题卷和考生数必须相符,缺考的要写明原因;装订不按学号顺序并且必须将姓名、专业等内容封住,每本答题卷内必须附两份考试卷;装订后,要用密封签把装订的线头贴住。

  十一、监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及答题卷封面,并将装订密封好的答题卷(答题卷放回试卷袋中)、监考证、装订工具、考场情况登记表、作弊证据及考完后的试卷纸、草稿纸一并交回领卷地点。

  十二、 本学期《大学英语》考试客观题部分,需用铅笔涂写答题卡,因此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带好2B铅笔橡皮,试卷类别涂写[A]卷。有听力考试的还必须自备调频接收机,调频频率为76(具体放音时间见试卷袋上说明)。

  十三、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分青山湖和瑶湖校区打印,监考人员安排表随本通知下发。青山湖和瑶湖校区的教学楼代码分列如下,请各位监考老师,务必明确自己在哪个校区监考。

教学大楼代码:

青山湖校区:          瑶湖校区:

3—表示综合楼          W—表示惟义楼

             2006614

附件一:江西师范大学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二:江西师范大学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开卷课程一览表
附件三:江西师范大学考场规则
附件四:江西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
附件五:江西师范大学监考通知单
附件六: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考试通知单

[期末考试相关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