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师范大学青年成长基金管理条例》(校发[2003]58号)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度我校青年成长基金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我校在编在岗35岁以下(含35岁)、副高职称以下(含副高)人员;
2、原则上申请人无在研项目(主持);
3、申请人有一定的科研基础与科研能力;
二、资助范围
1、与学校学科建设,尤其是重点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
2、与学校学术梯队建设密切相关的。
3、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前沿性;
三、资助额度
人文社科类项目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2000元;理科基础理论类项目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5000元,应用开发类项目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10000元。
四、项目申请书下载及提交
1、项目申请书及《江西师范大学青年成长基金管理条例》可从科技(社科)处网站下载;
2、项目申请书请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各单位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科研秘书统一于5月12日前交至科技(社科)处。
社科处:李剑萱 黄 群 81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