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申报2006年第二批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1-10浏览次数:88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
2006年第二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069号)精神及有关要求, 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06年第二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审工作,请各单位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和学科范围

   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为规划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6000元。请根据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的限额进行项目的设计论证。

   本次申报属2006年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增报项目,重点把握以下内容:

   1、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设计的课题。

   2、围绕高校“科学发展、和谐创业”需要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设计的课题;

   3、围绕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设计的课题;

   4、围绕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设计的课题。

    为便于按学科分类评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按以下学科分类:
   (1)管理学;
    (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3)哲学;
   (4)逻辑学;
   (5)宗教学;
   (6)语言学;
   (7)中国文学;
   (8)外国文学;
   (9)艺术学;
   (10)历史学;
   (11)考古学;
   (12)经济学;
   (13)政治学;
   (14)法学;
   (15)社会学;
   (16)民族学;
   (17)新闻学与传播学;
   (18)图书情报文献学;
   (19)教育学;
   (20)心理学;
   (21)统计学;
   (22)港澳台问题研究;
   (23)国际问题研究;
   (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可以按一级学科申报,以方便专家评审)。

    结题形式为研究报告类的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可行的报送范围(或提供使用的部门,并在申报书“研究成果预计去向及使用范围”一栏中认真填写),没有明确填写的不予立项。

   二、申报条件

   1、此次全省实行限额申报(总数控制在300项以内),各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评选,严格把关,以保证申报质量。

   2、项目申请者(课题负责人,下同)应是高校在职教师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在岗人员,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身体健康,能担负课题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人只能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

   3、为了保证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水平和质量,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申报者,只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但课题组成员中必须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研究。

   4、原有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含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5、各高校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申请者的资格及申报课题进行初审把关,注重课题申报质量。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材料1份;

   (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活页)》(以下简称《活页》)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材料一份。《申请评审书》及《活页》不得装订在一起;

   (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材料一份;

    2、报送时间: 2006年5月20日至25日,过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要求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3、报送地点:校科技处  联系人:黄群(8120130)  李剑萱(6977354)

   4、本次申报使用的《申请评审书》、《活页》及《申报一览表》请在校科研处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5、申报费用每项100元。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